根据《3044am永利集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中大研字[2020]105号)和《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补充认定及确定2021年招生博士生导师名单的通知》和《3044am永利集团3044am永利集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补充认定及确定2021年招生博士生导师名单实施细则》要求,经教师本人申请,3044am永利集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现将我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补充认定及2021年招生博士生导师名单初审结果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9日-11日。如对上述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馈。
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根据上述教师的基本情况进行复审,统一公布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