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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年限的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培养单位: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属于学历教育,只有学位证,没有毕业证,不需要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注册学籍。以前我校对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的管理一直参照全日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管理,在2017年4月21日,研究生院第十次院务会研究决定:对2009级(含09级)以前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给予1年的时间申请学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2009级以后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最长申请学位的年限为8年。

请各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尽快将研究生院院务会的决定告之本单位相关的研究生。对超过期限仍未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学位办将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特此通知!

 

                         3044am永利集团研究生院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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