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一年来,全院各团支部紧密围绕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在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的内在活力,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促进学院共青团工作发展,学院团委将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一年来在我院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按照校团委相关文件指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范围
(一)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五四红旗团委、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团工作进步奖、新媒体工作奖、“青春向学”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全校各二级团组织均可以参加评选。
(二)先进团支部:在团支部达标工作年度考核中成绩优异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三)雷锋式团支部:符合先进团支部标准,具有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创新精神且在学校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符合先进团支部标准,且在共青团重点工作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五)优秀团员:凡校团委在册的共青团员可参加评选。
(六)优秀团干:凡校团委在册的担任团支部支委以上职务(含支委)原则上满一年的团干部,可以参加评选。
(七)优秀专职团干部:凡在各级团组织任期满一年的专职团干部可以参加评选。
(八)十佳大学生:凡校团委在册的有突出表现的大学生团员(不含研究生)可以参加评选。
(九)十佳青年:凡校团委在册的2018年5月4日未满40周岁的有突出表现的青年(含本校青年教职工和研究生)可以参加评选。
(十)团工作创新奖:二级团组织可以推荐本单位共青团创新工作项目、品牌活动参加评选。
(十一)创新创业优秀团队:二级团组织可以推荐本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参加评选。
(十二)优秀社团指导教师:我校已登记注册学生社团正式聘任的指导教师,表现突出的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根据校团委下达的指标,校级先进团支部占支部总数11%左右,校级优秀团员占团员总数的3.5%左右,校级优秀团干部占团干部总数的7%左右。根据2017-2018年度在册的各分团委(团总支)基本团情数据及实际上缴团费的团员人数综合确定,我院本科生可推荐校级优秀团员68人,校级优秀团干15人,校级先进团支部6个。研究生可推荐校级优秀团员4人,优秀校级团干1人,校级先进团支部2个。
院级评优指标如下:优秀团员68人,优秀团干15人,先进团支部6个。研究生优秀团员4人,优秀团干1人,先进团支部2个。
此外,雷锋式团支部全校10个,学院可推荐1个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全校20个,学院可推荐2个参评。十佳大学生全校10个,学院可推荐1个参评;十佳青年全校10个,学院可推荐1个参评;团工作创新奖5个,团工作进步奖5个,创新创业优秀团队全校3个,优秀社团指导教师10个。团工作创新奖、团工作进步奖、创新创业优秀团队,学院不限推荐指标,优秀社团指导老师由学社联牵头,组织各学生社团推荐,经挂靠单位审核后,报校团委审议决定。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1.团委班子健全,制度完善,作风过硬,工作扎实,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和号召力,积极参与五四红旗团委的申报工作;
2.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特色活动成绩显著;
4.在组织建设、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德育示范基地建设、文艺活动、人文素质教育和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符合条件1,且满足条件2或3中任一项)
1.符合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标准,且近三年曾经获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或共青团系统省级以上集体荣誉称号的;
2.在共青团工作的某一领域,为学校共青团在全国争先创优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创新的工作经验或有关工作做法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的。
(三)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雷锋式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团支委职责分明,业务熟练;全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详尽、完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学习任务;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记录;
4.在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中,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团内活动多,具有新意;
5.抓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及文明寝室建设,措施得力,有实效;
6.支部能按时交纳团费,能全面掌握团员的情况,解决同学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7.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产生,并要求本支部在团工作的创新性方面表现突出;
8.雷锋式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产生,具有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创新精神且在学校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校级优秀团员、院级优秀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团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够起表率作用;
2.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所有科目无补考、重修现象;
3.热心团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交纳团费,主动协助团支委的工作,认真完成团支委交给的任务;
5.严格遵守校园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顾全大局,注重个人修养。
(五)校级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团干
1.具备校级优秀团员的条件;
2.工作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能够团结广大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工作成绩突出,能发挥骨干带头的作用;
5.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含支委)职务满一年。
(六)优秀专职团干部
1.能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
2.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显著;
3.所在分团委、团总支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较多,影响较大;
4.担任专职团干部一年以上。
(七)十佳大学生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学习、科技创新、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综合素质较高,在学校中有广泛影响。
(八)十佳青年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教学、科研、学习、科技创新、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综合素质较高,在学校中有广泛影响。
(九)组织工作先进集体
1.机构健全,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按照校团委的部署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推优入党、团费缴纳管理等常规工作卓有成效,能开展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团内活动。
(十)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按照校团委的部署开展各项宣传信息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宣传信息工作,并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广泛的影响。
(十一)团工作进步奖
二级团组织在校园文化品牌活动、网络新媒体建设、志愿服务工作、创新创业帮扶、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学风建设工作中较以往取得明显进步或成效,形成其中一项或几项工作的品牌特色。
(十二)团工作创新奖
1.工作创新思路清晰,符合当前共青团工作发展方向和党对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的要求,顺应当前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趋势;
2.在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增强团员意识,探索服务青年新途径、推动服务载体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3.有一定的实施面、较强的操作性并取得明显成效和良好反响,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十三)创新创业优秀团队
1.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在科研开发、成果转让方面做出突出成就、取得重大成果或在国家、省市、校内各种创新创业活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2.申报团队成员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成员无违纪现象;
3.申报团员人数需在3人以上,教师团队成员40周岁以下人数应占该团队总人数的50%以上。
(十四)新媒体工作奖
在新媒体平台上建有二级团组织官方公众号,有固定的运营团队、规范的管理条例、健全的播发机制,平台运营指数排名靠前。
(十五)“青春向学”学风建设先进集体
1.将学风建设作为本单位团组织引领青年、服务青年的重要内容,组织有力,计划清晰;
2.学风建设氛围浓厚,措施有效,特色鲜明;
3.本单位学风持续好转,学生学习成绩、学习风气、学习纪律显著增强。
(十六)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正确把握学生社团政治方向;
2.热心社团事务,积极指导社团建设与发展,及时审定和指导社团活动;
3.及时了解社团成员思想动态,引导社团成员健康成长;
4.加强对社团骨干的培养,指导好社团换届,确保社团负责人政治上可靠、业务上突出。
四、 评选流程
(一)优秀团员、团干评选流程:
1、个人自评是否符合条件后,自行填写好相应材料申报;
2、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申报人情况,并以投票的方式,确定团支部推荐顺序及人选;其中每个团支部可推荐优秀团员3人,优秀团干2人;
3、团支部将材料整理汇总后上交材料。各团支部在提交材料时,应注明投票数、团支部推荐排序,以及该生是否符合校级申报条件、是否申报校级评优。
4、院团委将进行材料初评、资格审核,并组织辅导员、学工办主任、学工委委员等评选出校级推荐名单和院级评优名单。
注:班级推荐需要班级投票,投票形式不限,可采用实名或匿名投票,每个团员有效投票数不多于班级推荐人数。在班级团支部推荐时注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得票数以及得票数高低顺序作为评选参考。
校级先进团支部、院级先进团支部、雷锋式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1) 各团支部自评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后,自行填写材料后申报。
2) 院团委将进行材料初评、资格审核,确定进入终审答辩的团支部;
3、院团委将邀请辅导员、学工办主任、学工委委员担任评委进行现场答辩,结合日常表现和答辩情况,评选出8个校级推荐名单以及8个院级优秀团支部,并从中确定雷锋式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名单。
4、评分占比如下:团支部风采大赛初赛成绩占30%,团支部风采大赛决赛现场答辩占50%,团支部风采大赛现场风采展示占20%。
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团工作创新奖、创新创业优秀团队、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可直接提交材料至院团委办公室,院团委将组织辅导员、学工办主任、学工委委员等评选出推荐名单;
四、评选要求
(一)院内“五四”评优表彰是学院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年级、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要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推动基层团组织建设向前发展。
(二)各年级、各团支部要严把评选标准,严格审查、推荐程序,按照本人申请、支部推荐、学院审查的程序,认真执行。
(三)申报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优秀社团指导教师、雷锋式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团工作创新奖、创新创业优秀团队除需填写推荐表格外,另需准备不超过1000字左右的书面申报材料。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参选人未获选者,评选为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以上申报者可直接将纸质稿、电子稿材料交机电大楼B207周芳老师处,电话88876580。
(三)各团支部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支部有关推荐材料于4月11日前交到分团委组织部。并将个人奖项的推荐名单及集体奖项的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 cmcczzb@qq.com。
联系人:周芳老师 8887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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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