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工部《关于做好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我院2017年度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范围
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注意1:2016年进行了困难认定的本科2014级、2015级、2016级学生,需要重新通过学工系统申请认定。
注意2:本科2017级新生的困难证明材料,可以是当地民政部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也可以是三级贫困证明。
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间 :
1、9月13日8:00至9月15日18:0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系统内提交申请。
2、9月16日8:00至9月17日18:00,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评议,并在系统内提交评议意见。
3、9月18日8:00至9月19日18:00,学院资助专干审核。学院资助专干可以自己审核,也可以转派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审核后,资助专干需要再次确认。
4、9月20日8:00至18:00,二级学院副书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9月21日8:00至9月26日18:00,公示结束后由资助专干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基本流程:
1、学生根据《3044am永利集团学生管理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手册》在学工系统,按照操作流程提交申请
注意1:如出现无法提交、无法保存、登录不了等问题,是浏览器兼容问题。请更换浏览器。建议谷歌浏览器下载地址:http://rj.baidu.com/soft/detail/14744.html?ald
注意2:通过系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都不需要上交纸质材料,学生只需要将“困难证明”材料和手写签名的“申请”,扫描或拍照成PDF文档,在系统上传即可。
2、辅导员要求班级设置评议小组,确定评议小组组长(班长),辅导员在学工系统的学生资助栏里设置好班级评议小组组长,要评议小组组长完成民主评议推荐。
注意:本科生辅导员设置班级评议小组,根据今年上报的辅导员岗位职责里所负责的班级进行设置。
关于【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的【年级级长】角色的补充说明:结合目前实际管理方式,学工系统对年级级长的【管理范围】作出如下优化,由原来的 【学院-专业-年级】 更改为 目前的【学院-年级】 ,取消了专业的限制。举例说明:需要设置材料工程2017级的同学A为【轻合金研究院-2017级】的年级级长。
(1)辅导员打开浏览器,输入3044am永利集团学生管理系统地址:http://ca.its.csu.edu.cn/home/login/69进入登录界面(图1.1),输入正确的用户名,正确的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学生资助”进入系统。
(2).依次点击菜单 基本信息→学生信息管理→班长/级长设置
(3).找到同学A所在的【轻合金研究院-材料工程-2017级】记录
(4).点击对应行的【设置级长】按钮
3、学院资助专干审核
4、若资助专干审核,驳回到辅导员进行审核,则辅导员完成审核。
5、学院资助专干确认
6、二级学院副书记审核
7、学院资助专干公示
8、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9、结束
联系人:童老师,联系电话:8883635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果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社会助学金申请等学生资助方式的重要依据。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录入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的学生可申请本学年提供的相关资助,保证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请各学院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主动的开展相关工作。
3044am永利集团学工办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