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一年来,全院各团支部紧密围绕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对标高校共青团改革和从严治团新要求,扎实做好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工作,为全院广大团员青年搭建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的舞台,在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为总结工作,强化示范,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的内在活力,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促进学院共青团工作发展,学院团委将评选表彰一批一年来在我院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按照校团委相关文件指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范围
(一)先进团支部:凡“智慧团建”系统中注册,且在团支部对标定级4星级及以上、“三会两制一课”落实情况验收优秀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符合先进团支部标准,且在共青团重点工作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三)创新创业优秀团队:二级团组织可以推荐本单位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团队参加评选。
(四)青年文明号:凡以青年为创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可参加评选。
(五)优秀团员:凡”智慧团建”系统中注册的共青团员可参加评选。
(六)优秀团干:凡担任团支部委员(含支委)以上职务的团干部可以参加评选。
(七)优秀专职团干部:凡“智慧团建”系统中注册的教职工中专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团干部可以参加评选。
(八)十佳大学生: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可以参加评选。
(九)十佳青年:未满40周岁的优秀青年教职工可以参加评选。
(十)青年岗位能手:未满35 周岁的在岗优秀青年教职工可参加评选。
以上有关年龄条件为截至2023年5月4日。
二、评选办法
(一)校级评优指标如下:根据校团委下发的指标,我院可推荐校级优秀团员82人,校级优秀团干26人,校级先进团支部12个。
(二)院级评优指标如下:院团委同时开展院级评优,其中院级优秀团员41人,院级优秀团干13人,院级先进团支部6个。
(三)创新创业优秀团队、青年文明号、优秀专职团干部、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由各二级团组织依据评选条件推荐,原则上每个单位每个奖项限推荐1名(个),由校团委组织校内评审,最后由校团委审议决定。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由院团委在对各基层团支部工作考核的基础上从先进团支部中择优推报(限推1个),校团委将通过考核予以评定。
三、评选条件
(一)校级先进团支部、院级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动员和带领支部团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2、组织基础好:团支部班子健全,职责分明,支委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群众基础较好;全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详尽、完好;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思想性和教育意义的团内活动;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程序严谨规范;按时交纳团费;推进“从严治团”,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记录;“智慧团建”系统信息录入和日常管理及时、完整、规范;
3、工作效果好: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狠抓优良班风、学风建设,注重对学业和生活困难同学帮扶,措施得力,有实效;
4、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产生,并要求在共青团重点工作领域做出突出成绩。
(二)创新创业优秀团队
1、团队成员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无违法违纪现象;
2、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在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就、取得重要成果,或在国家、省市、校内各项创新创业活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积极培育团员青年创新创业意识,带动团员青年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团员青年的创新创业素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团队中共青团员人数需在3人以上,教师团队中40周岁以下人数应占团队总人数50%以上。
(三)青年文明号
1、人数一般在6 人以上,其中35 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40 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
2、集体成员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工作作风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响应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群众评价和社会信誉好;
3、集体成员敬业爱岗、技能过硬,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专业素质、文明素养;团队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精神风貌好;
4、集体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活动内涵丰富、青年参与广泛、集体氛围浓厚。创建活动在创新创效、优质服务、基层管理等方面创造了先进经验,为发现、培养、使用青年人才创造了良好环境;为传播社会正能量、建设行业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5、集体共青团或青年工作的组织健全、工作活跃,为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6、集体在本行业(系统)、本地区同层级创建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
(四)校级优秀团员、院级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注重个人品行,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参评学年度所有科目无补考、重修记录;综合素质较强,在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热心团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自觉缴纳团费,主动协助团支委工作,认真完成团支部交给的任务;
4、遵规守纪自觉:自觉遵守团的章程,遵守校规校纪,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五)校级优秀团干部、院级优秀团干部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工作认真负责,工作能力较强,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切实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心系团员青年,热心服务团员青年,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团员共同进步,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群众基础较好;
4、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含支委)职务。
(六)优秀专职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3、热爱团的岗位,勇于承担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
(七)十佳大学生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专业学习、科研创新、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综合素质较高,在团员青年中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八)十佳青年
1、截至评优当年度5月4日未满40周岁;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在科研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医疗服务等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并积极参与团的活动,综合素质较高,在团员青年中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九)青年岗位能手
1、截至评优当年度5月4日未满35周岁;
2、爱岗敬业: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良好,恪尽职守,敢于奉献;
3、技艺精湛: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4、业绩突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5、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某一方面拥有创新成果,取得突出育人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团员、团干评选流程:
1、个人自评是否符合条件后,自行填写好相应材料申报;
2、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申报人情况,并以投票的方式,确定团支部推荐顺序及人选;其中每个团支部可推荐优秀团员3人,优秀团干2人;
3、团支部将材料整理汇总后上交材料。各团支部在提交材料时,应注明投票数、团支部推荐排序。
4、院团委将进行材料初评、资格审核,并组织辅导员、学工办主任、学工委委员等评选出校级推荐名单和院级评优名单。
注: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中,务必公开公平公正,各团支部通过支部大会的形式,进行投票推荐、民主评议,投票形式不限,可采用实名或匿名投票,每个团员有效投票数不多于班级推荐人数。在班级团支部推荐时注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得票数以及得票数高低顺序作为评选参考。对学生的道德品行有严格要求,在同学中评价不好,有负面评价的,存在个人品行问题的,应一票否决。
(二)校级先进团支部、院级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1、各团支部自评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后,自行填写材料后申报。
2、院团委将邀请辅导员、学工办主任、学工委委员担任评委,结合团支部在青年大学习、团日活动、团费收缴等综合表现及申请材料,评选出12个校级推荐名单以及6个院级优秀团支部,并从中确定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名单。
创新创业优秀团队、青年文明号、优秀专职团干部、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申报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csucmeezzb@163.com。
五、评选要求
(一)院内“五四”评优表彰是学院共青团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创先争优中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带动团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以实际行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向深入。
(二)各团支部要严把评选标准,严格评选、审查程序,候选集体和个人提名须充分酝酿,按照本人申请、支部推荐、学院审查的程序,认真执行。坚持民主评议,层层选拔的原则,宁缺毋滥。
(三)2022级新生团支部和专业分流新组建的团支部,在2022年底的对标定级中,因未满6个月,没有对其定级。根据团中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的规定,基层团组织认为确有必要,可结合实际情况,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对标定级工作。故对这些团支部,可以结合对标定级条件进行定级,达到4星级以上的,可以作为申报对象。
(四)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创新创业优秀团队、青年文明号、优秀专职团干、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的除需填写申报表格外,需另附不超过1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五)各团支部将个人、集体奖项的有关推荐申报材料按照材料提交模板于4月1日晚10点前发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csucmeezzb@163.com,同时将优秀团员有关推荐申报材料抄送给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具体接收文件邮箱听辅导员通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章佳琪老师 0731-88876580
张志扬同学19573131351 QQ:2575807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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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